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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3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报废论证表

发布日期:2025-04-09

设备所属部门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规格

设备编号

设备原值

购置日期

论证意见

(明确设备的现状、报废原因和处理建议等)

论证日期: 年 月 日

论证专家

(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专家所在单位、部门

职称

专家签名

部门主要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签名: (部门盖章)

日期: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 (部门盖章)

日期:

备注

注:1、提交报废论证的设备必须达报废年限,报废论证由设备所属部门组织专家组论证;

2、鉴定专家须具有本学科领域高级职称,且: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至少1人为学校其他部门专家、至少1名正高级专家);100万元以上设备报废论证专家组成员中不少于5人(至少3人为校外专家、至少3名正高级专家)。

3、本表纸质版在部门提交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表的同时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档留存;电子版扫描件在高校资产管理子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3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报废论证表(2025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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