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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30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仪器设备维修工作及维修经费的使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的正常运行,特此通知。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工作将实施信息化管理,严格按流程执行: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由设备保管人在本人OA 中的“资产管理”—“设备管理子系统”中进行申请和验收。

2.报销时需附从系统导出的申请表、验收单(流程图详见附件)。

3.无编号设备的维修,需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学仪器设备报修申请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学仪器设备维修验收单》(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提交资产处审核后予以报销。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仪器设备维修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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