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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期、闲置气体钢瓶更换回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30

各学院:

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实验室内存在气体钢瓶超年限使用、长期闲置不用的情况。气体钢瓶作为特种设备,原则上需每年进行一次年检,目前我校气体钢瓶均由指定供应商实施年检。

为了保障实验室安全,请各学院仔细检查实验室内的气体钢瓶,凡使用年限超过2年以上的钢瓶必须强制进行更换,由供应商回收后进行年检。闲置不用的钢瓶,可统计汇总后上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由学校统一联系供应商,安排回收或寄存。4月份学校将重点检查,请各学院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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