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8号)要求,现将2016-2017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中心)应填报的数据表共计四个,包括《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SJ4)、《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2、本次实验室信息统计要求真实反映2016-2017学年(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的实验室相关信息,每个数据表应填写完整,严格按《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填报说明》要求填写。数据表格式及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3、基表四中的数据作为核对各学院实验室使用率及用房面积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学院(中心)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在第三教学楼的实验课程由各学院统一统计,信息化技术中心不再统计基表四上机实验内容(各学院上机实验编号为:251+学院代码+流水号)。
5、请各学院于6月20日上报本次工作主管院长及联系人名单,报送教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学校会将去年的数据反馈给各学院,请各学院参照去年的数据进行更新(特别是基表四中实验项目的填报),更新的地方用颜色标注,特别注意实验编号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请各学院、中心务必认真完成上述四个数据表,经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于7月8日(星期五)前基表四、基表六、基表七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基表五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起上报。
教务处联系人: 罗 瑾电话:60873415
资产处联系人: 付艳丽电话:60877201
附件:附件1: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表.xls
附件2:实验室信息统计基表及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doc
附件3:2017我校实验室信息、编号一览表.xls
附件4:我校实验(项目卡)编号构成.xlsx
附件5: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表.xls
教务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