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预算管理及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预算内编制指标调整申请。2018年涉及采购指标调整只能发起采购目录变更和采购方式变更的申请(包括退出或者新纳入采购),金额以及项目名称不能更改(关于要调整内容和金额的项目,要作为预算调整另行申请)。指标调整不得涉及一级项目,调整前后金额应汇总一致,且与财政预算管理平台上生成的指标调整表一致;同一个二级指标内多个三级明细采购项目需要合并采购或者一个需要分拆的可以申请,但内容和金额不能更改。采购品目按2017-2018年政采目录规范填写;对其中需要特殊方式采购的,需要在后面的表格中再次填报。各单位应在2018年3月12日前统一向市教委书面申请(附表1),并附上预算系统内生成的指标调整表。
二、部门预算中非财政拨款资金申请。具体包括教育收费、中央专款、拨入专款等,各预算单位应在2018年3月12日前在采购平台生成临时编号,确定采购方式,并向市教委书面申请(附表2)。对其中需要特殊方式采购的,需要在后面的表格中再次填报。属于政府采购电子集市中的货物或服务,请在政府采购网上生成采购编号后直接在电子集市中采购,无需申请采购编号。
三、进口设备审批申请。单位所有资金来源采购设备中需要购买进口设备的,应在2018年3月12日前向市教委书面申请(附表3),并附进口设备论证表并对附件编号、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材料。进口设备申请表的备注中如果有国际招标则按统一模板:“国际招标,申请免税办理并申请线下操作”,若不涉及不用填写。
四、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这是指采购品目挑选正确,但是集市采购平台的货物不能满足单位需要,各预算单位应在2018年3月12日前向市教委书面申请(附表4)。集市采购转集中表中要按照模版写原因,包括通用标准,现在采购的货物一定是单价超过标准的,用于教学科研的。空调采购变更属于采购目录调整,不属于集市转集中。电梯、服务器等没有本市设备支出标准的集市采购项目,如需要集中采购的,应另行单独报市财政,并附上技术指标,由财政组织专家评审后批复(该类项目评审时间较长)。
五、单一来源项目申请。这是指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达到20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但经过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后只有唯一供应商,各预算单位应在2018年3月12日前市教委书面申请(附表5,附专家单一来源论证说明和单一来源公示文件,并对附件编号)。但是单位公开招标流标失败后转单一来源不需要在此时申请,可在正常情况流标后另行报告市财政。
六、线下采购申请。2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需要在住建委平台上招投标的项目需要申请线下采购,各预算单位应在2018年3月12日前向市教委书面申请(附表6)。竞争性磋商项目今年开始都可以线上操作,不需要申请线下采购。
七、以上表格中涉及临时采购编号的,除低于采购限额的项目外,其余一定要将临时采购编号填写完整。涉及采购方式的,只能写分散采购、集市采购、集中采购、待核。无需写公开、非公开、线下等,更不能出现“平板电脑”、自行采购、授权支付等。
八、各单位年度预算内所有政府采购的调整和申请原则上应一次完成。各单位年度中收到市教委代编预算下达的项目,应在代编预算编制时明确采购形式和需求,代编预算生成后一律不得调整。
九、请各单位梳理一下还未在预算系统选择待核采购的情况,这次申请调整采购方式,通知仅此一次,以后编制预算时不得选择待核采购。
十、各单位年初根据采购目录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如被采购中心退回的,可直接找财政专管员办理调整事项,无需报告。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申报政府采购项目调整,并于2018年3月12日前将所有申请表格电子版上传到财务工作网站上,纸质申请文件和表格(盖单位公章,不需要发红头文件)邮寄或报送到市教委财务处(黄浦区大沽路100号3314室,严文卿),市教委统一审核汇总所有预算单位调整申请后,将发文正式报送市财政局审批。
联系人:江云涛,严文卿; 联系电话:23117089,23116687
市教委财务处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