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9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13
 


校属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沪财教[2016]28 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系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细则》(沪教委国资〔201431号)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上应资〔201714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各部门部分年久失修、能耗严重等确实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办理报废处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处置条件

12019年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仅针对年久失修、能耗严重等确实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

2、仪器设备报废处置必须已达规定的使用年限:计算机须达7年以上,一般设备须达10年以上,报废年限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9830日。

3、仪器设备报废后不影响本部门教学、科研、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4、各部门领导对提交的报废仪器设备要严格审核,杜绝不负责任的随意报废仪器设备行为,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20万及以上仪器设备报废需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报废论证表》(附件1

二、仪器设备报废方法和报废程序

1、2019年仪器设备报废,需通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流转,具体报废流转过程详见《固定资产报废流程图》(附件2);空调报废因涉及到检测和专业人员拆卸,仍提交纸质版报废单(附件3.

2、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提交报废汇总申请后,需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平台打印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表和报废清单,经部门主要领导、部门分管领导和部门资产管理员签字、部门盖章后递交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存档。

3、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后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必须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集中回收,统一处置。

4、固定资产报废程序严格执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本着对国有资产负责任的态度,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的实施,请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将本部门所有报废设备汇总后统一提交,为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每个部门仅汇总提交一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仅审核第一次提交的报废汇总申请。

报废汇总申请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9615日,过期提交的报废汇总申请将不再受理。纸质材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表和报废清单、空调报废单)也请务必于2019615日前交行政楼110室杨梦婷老师处,逾期未交报废申请的今年将不再予以报废。

联系人及电话:杨梦婷(60873571)、吴斌(60873573

附件1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报废论证表.doc

附件2 网上报废流程图.pdf

附件3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单.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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